反腐,预防为先。在犯罪手段日趋复杂隐蔽的今天,预防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如何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各地检察机关都有自己的心得。
3月4日,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检察院检察长慕平做客正义网、新浪网联合推出的2012年全国两会系列访谈时,结合北京地区贪污贿赂犯罪情况的变化,介绍了北京市检察机关在反腐工作中收获的“真经”。
慕平告诉记者,北京市检察机关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数量并不多,但是大案要案比较多,而且大案要案所占的比例比较高,这是北京地区查处职务犯罪案件的一个突出特点。“从查处的案件来看,职务犯罪发生了一些变化,显示出一些新的特点:一是贪污案件比例下降较多;二是受贿案件比例增加较快。”
慕平认为,这些变化说明,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经费管理制度越来越健全,贪污的机会可能下降了。但是,受贿的手段却更加隐蔽。比如,钱权交易过程中,他们往往通过中间人、关系人进行交易,自己不直接接触,或不直接办理这些事情,这给案件查处带来一些困难。另外,过去现金交易比较多,现在很多都是通过股权、房屋等来进行。比如,以低价买卖房屋,或者不是送一套房,而是调换一套房,但是差价巨大。总之,犯罪形式越来越多样化,手段越来越隐蔽。
据慕平介绍,从北京地区来讲,职务犯罪发生比较集中的行业也有一些变化。过去主要集中在工程建设和医药卫生领域,现在学校和科研机构发生职务犯罪案件的数量也不少。
此外,涉农方面的案件过去比较少,涉案数额也比较小。现在,国家不断加大对农业的投入,涉农资金量比较大,而基层官员的素质、对资金的管理却跟不上,这个领域成为职务犯罪高发区。
职务犯罪的这些变化,给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带来了新的挑战。
为适应新的情况,北京市检察机关在查处职务犯罪过程中,更加强调落实“惩防一体”(即打击和预防并重),更加重视预防工作。
慕平说,过去的预防工作基本上坚持“一案一预防”,就是每查处一个案件后,都要对案发原因进行调查,然后根据调查和分析的情况,给案发单位和部门提出建议。“不过,在这个基础上,从去年开始我们又有了新的探索。”
慕平告诉记者,从2011年开始,他们针对一些单位风险防范点找不准、一些风险防范点找出来后没有提出应对措施等问题,要求办案检察官每办结一起案件,直接到案发单位找准其风险防范点,如发现问题就及时建议改进。去年一年,北京市检察机关通过办理案件,帮助相关单位查找漏洞并完善风险防范机制达500多个。现在,每个单位都建立了风险防范机制。
“这已成为我们预防工作的一项新的措施。在此基础上,我们还有一些更超前的预防措施。比如,在综合预防报告中,每年还要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腐败和职务犯罪可能高发的行业和单位,作出判断和预测。”慕平说。
2011年,北京市检察院根据综合预防报告,主动找到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和农业管理服务站,与相关负责人一起审查了该系统原有的风险防范体系,对原有的风险防范点提出了100多条修改性建议。
慕平说:“这是去年我们在预防职务犯罪过程中进行的另一个新探索。趁一个领域案件没有完全暴露出来之前,检察机关主动出击,加强预防体系建设,既减少了腐败案件的发生,也保护了官员。”
除了做好打击职务犯罪、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之外,服务大局、保障民生成为检察机关的另一项重要任务。
对于这项工作,慕平认为,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打击刑事犯罪的职能,对一些危害大、民愤强、涉及群众利益的侵害民利案件进行重点查处和打击。办理案件的同时,加强对国家法律政策的宣传,提高群众自身的维权能力。
慕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要发挥这两种职能,很重要的一个做法就是,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与群众的联系,进一步拓宽与人民群众的沟通渠道,进一步提升检察人员与群众打交道的能力,以及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慕平向记者介绍了北京市检察机关的两种经验:一是及时回访。案件办理完后,派检察人员和工作组到当地回访,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办理完一批案件后进行一次梳理总结,写成报告或者拍成专题片,让更多的群众了解自己的权利,指导群众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是建立检察室。让检察工作人员下到乡镇,走到老百姓中间,了解群众的诉求,接受群众的举报,宣传国家的法律政策,化解纠纷。截至目前,北京市检察院已在远郊区县建立了81个检察室。
“检察机关在服务和保障民生这项工作中,只停留在执法办案过程是不够的。”慕平说,“更重要的是,把一些道理和法律跟群众进行充分的沟通,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